|
![]() 代理记账之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包含哪些? (1)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形状改变的财产。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永久使用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也属于销售不动产。 (2)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3)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人(通俗的讲即:给税务局缴税的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止的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 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盘等形式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也属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人分类 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含)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元的纳税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含)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税率和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 11%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5%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代理记账、整理旧账、乱账找新宸欣;15年企业财务管理经验; 互联网+的合作模式,新宸欣更有优势;免费咨询电话:13111006720; |